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的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合格技术技能人才,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大力宣传我院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成果,宣传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先进事迹和重要贡献,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16年5月8日——5月14日。
三、活动主题
弘扬工匠精神 打造技能强校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开放校园活动
在教育活动周期间,邀请、组织全市各县区部分中学师生、行业企业、社区群众来我院参观交流,展示我院办学特色和教育教学成果,使社会各界了解职业教育,了解我院近年来改革发展成就,促进中学生培养职业兴趣和职业意识,提高我院的社会影响力和办学吸引力。
1、一体化教学展示。各二级学院在精心准备基础上,开放校内实训教学场所,安排好实训教学活动,宣传我院优良办学条件设施,展示我院一体化教学活动开展成果。
2、工作室体验观摩。各教师工作室面向参观师生和各界群众,开展现场体验观摩活动,宣传我院“5+3”、“3+2”一专多能培养特色,弘扬崇尚技术技能的工匠精神,激发师生群众增强职业意识、创新意识。
3、校园文化建设宣传。更新宣传栏、宣传橱窗,开放学院展览馆,开展企业文化进校园活动,宣传党和国家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宣传学院办学理念、校风、教风、学风,宣传学院一专多能特色培养、“五子登科”助推学历提升、优秀传统文化育人等办学特色,宣传学院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技能大赛等各方面取得的成就,宣传爱岗敬业、拼搏进取、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营造浓厚的临职特色校园文化氛围。
时间安排:5月9日——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牵头单位:招生就业办
责任单位: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宣传部、总务处、安保处、校企办、各二级学院
(二)开展为民服务活动
紧密结合我院办学特色,组织各二级学院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找准与群众生活的结合点,组建为民服务师生服务队。一是在学院建设服务平台,积极为师生群众服务;二是走出校园,深入社区、广场、农村、学校等场所,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财经法规宣传、绿色环保宣传、健康饮食咨询、电子信息产品使用与维护、职业礼仪展示等紧贴群众生活的为民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学生在志愿服务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树立成长成才自信,同时面向社会展示我院职业教育成果和学生的良好职业素养。
时间安排:5月8日、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牵头单位:学生处(团委)
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
(三)开展开放赛场活动
开展第六届科技文化体育艺术节暨第一届职业技能艺术节赛场展示活动。科技文化体育艺术节暨职业技能艺术节是弘扬我院大学生精神风貌、促进学生专业训练和技能水平提高的特色活动,在活动周开展期间,面向社会开放赛场,精心组织活动,展示我院学生青春风采和实践动手能力。
时间安排:5月9日——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牵头单位:学生处(团委)
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
(四)开展能工巧匠进校园活动
紧密结合专业特点,依托我院校企合作单位支持,邀请劳模、技能大师、技术能手、优秀毕业生进校园,展示技能绝活,举办专题报告、励志讲座、就业创业培训,大力宣传校企协同育人成果,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育人环境。
时间安排:5月9日——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牵头单位:校企办
责任单位:教务处、招生就业办、各二级学院
(五)开展职业教育宣传活动
活动周期间,联系临沂日报、沂蒙晚报、临沂电视台等媒体,发挥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作用,围绕“弘扬工匠精神 打造技能强校”主题,大力宣传党和国家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宣传我院教育理念、办学特色和事业发展成就,结合2016年招生宣传工作,将宣传深入学校、社区、农村,宣传到每一名在校学生。让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了解职业教育前沿信息、了解我院发展成果,不断提高全院师生争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自信心、自豪感,进一步扩大我院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
时间安排:5月8日——5月14日
牵头单位:宣传部
责任单位:学院各部门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要充分认识开展重视职业教育活动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做好活动周各项工作对宣传职业教育、促进学院发展的重要作用,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团结协作,密切配合,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开展。
(二)认真总结,及时宣传。活动期间,各牵头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于活动开展当天下午4:00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宣传部邮箱,报送材料要求文字简洁、图文并茂,以便我院及时向省、市有关部门及时报送活动材料,做好宣传工作。活动开展和材料报送情况纳入工作考核。
临沂职业学院
2016年5月3日